Monday, December 28, 2009

婚姻

讀羅素的自傳,最有趣是他的愛情及婚姻生活,尤其是第二及第三段婚姻。(於圖書館借了一本羅素的相冊,跟自傳一併閲讀,“圖文並茂”,加深記憶,效果不錯。)


第一任妻子Alys與第二任妻子Dora,雖然一個是來自美國的清教徒(極右),一個是土生於英國、思想非常前衛的女子(極左),樣子卻有六成相似。羅素花了不少文字描述Alys的漂亮,印象中卻沒有怎樣讚美Dora,我認爲兩位相貌不算漂亮,以女性來説鼻子太大(他的另外一名情婦Ottoline鼻子更大)。鼻大的人權力慾強,男女皆如是,女性更明顯(因爲男性權力慾強較普遍)。可能那個年代有學識的女子較少,性格多強悍,對羅素較有吸引力;可能英國本來就不是盛產俊男美女的國家,Jude Law, Huge Grant, Keira Knightley 等樣子是非常非常罕有的,Emma Thompson 及 Tony Blair的樣子才是典型的“英國樣”。


另一有趣之處是開放式婚姻“Open Marriage”在那個時代的上流社會看來相當普遍。羅素的另一位情婦Constance帶同她的丈夫一同出席羅素的公開演説,兩男均知對方的存在,而能續為朋友。Dora的情夫在羅素家裏住過不短的日子,還生了兩個孩子,思想開放程度令人乍舌!這使我聯想起李敖說過,(大概是)中國古代某些時期男同性戀非常普遍,有人以“不好男色”作爲自薦書中的一項優點(即Resume裏加上“不搞同性戀”),現時香港的性觀念是否過分保守呢?


羅素認爲婚外情可以,但不應該生“婚外小孩”,並以此作爲離婚的其中一個理由。


第三任妻子Patricia原是他的婚外情人、家庭教師、研究助理。結婚時羅素64嵗、Patricia 26嵗,離婚時Patricia 39嵗。自傳裏只是說“my wife decided that she wanted no more of me, our marriage come to an end”,這麽的輕描淡寫,沒有說出原因。試於網上查,還未找到。只知Patricia終此一生不再見羅素,也不許兒子Conrad(他倆的唯一兒子、羅素的第三及最後一個孩子)跟父親相見,看來懷恨甚深。是因爲羅素的風流嗎?嫁他的時候不就很清楚嗎?會否是爲了羅素與Edith的婚外情,因妒成恨?


Edith比Patricia年長十嵗。雖然照片中的Edith不再年輕,但仍然十分高貴漂亮,絕對是四任太太中最美的一位。羅素1950年與Edith結婚,是第三次離婚後一年。這一年他78嵗,她50嵗。


一生人擁有四段婚姻,好像很多,對羅素來說卻不算多。不要忘記他活到97嵗!而且每段婚姻都維持十多年:
1894-1901
1921-1932
1936-1949
1950-1970
不過前三段婚姻是因爲“Open”,才可以維持這麽久。開放式婚姻可能是降低離婚率的妙法,估計比婚姻輔導有效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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